11.2(炼灵月)
歌谱

第二天    真有炼狱
 圣教会告诉我们,人死后有三个去处:即天堂、地狱和炼狱。行善至死,没有一点补赎当做的人,死后立刻升天堂享永福。在世作恶、身带大罪,死时又未蒙天主宽赦的人,下地狱。死时有大罪但已痛悔蒙赦的人,或只有小罪和罪罚的人,下炼狱,补赎做完以后才能升天堂。这是圣教会的一贯信仰。圣奥斯定(思定)说:圣教会很早就有为亡者祈求的习惯,凡死于耶稣宝血之内的,都能得这祈求的好处。脱利腾公议会明文宣称:谁若说凡蒙天主赦罪免下地狱的人,就没有在世当做补赎了,死后就升天堂。说这话的人该受弃绝。所以,天堂、地狱之外还有炼狱,这是当信之端。因为天主至圣至公,即使仅有一点小罪或没有补赎完的罪罚,也不能升天堂。若有小罪或有未补赎完的罪罚,必须炼净,才能升天堂。一个人虽然行为圣善,死时也可能有没做完的小补赎。至论那些临死才回头的,就更有当做的补赎了。天主至公,虽免其地狱永苦,仍不免其当受的暂罚。若没有炼狱,在什么地方做那补赎呢?因此必须有一个炼狱,才合乎天主的公义。

故事 历史记载:在公元一千年的时候,克侣尼修院院长欧弟隆,大德不凡。他命院中修士常为炼灵祈祷。当时有人去耶路撒冷朝拜圣地,途经西西里岛,遇一苦修士问他说:你认识欧弟隆院长吗?答说:认识。苦修士又说:魔鬼嫉妒人救拔炼灵,更恨欧弟隆院长,因他特别专务这项善功。你回去以后告诉他,劝他加倍行这善功。那人回去后,便把这事告诉了欧院长。从那以后,院长把这项善功定为院规,每年诸圣瞻礼次日,专门为救炼灵举祭祈祷。这条院规便在各处渐渐传开了。后教宗乌尔班第四把这项善功定为圣教会的节日,这就是现在追思已亡瞻礼(112日)的来历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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