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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上编西乃山下起程的准备(1-10) 第一章 调查户口 1.  以色列人出埃及国后第二年二月一日,上主在西乃旷野于会幕内训示梅瑟说:「  2.  你们要依照以色列子民的宗教和家系,统计全会众的人口,把男丁的姓名都一一登记。  3.  在以色列中,凡二十岁以上能上阵作战的,你和亚郎要一队一队地统计。  4.  每一支派有一人同你们合作,他们都是各宗族的族长。  5.  那协助你们的人名如下:勒乌本支派,是舍德乌尔的儿子厄里族尔;  6.  西默盎支派,是族黎沙待的儿子舍路米耳;  7.  犹大支派,是阿米纳达布的儿子纳赫雄;  8.  依撒加尔支派,是族阿尔的儿子乃塔乃耳;  9.  则步隆支派,是赫隆的儿子厄里雅布;  10. 若瑟的两个儿子:厄弗辣因支派,是阿米胡得的儿子厄里沙玛;默纳协支派,是培达族尔的儿子加默里耳;  11. 本雅明支派,是基德敖尼的儿子阿彼丹;  12. 丹支派,是阿米沙待的儿子阿希厄则尔;  13. 阿协尔支派,是敖革兰的儿子帕革厄耳;  14. 加得支派,是勒乌耳的儿子厄肋雅撒夫;  15. 纳斐塔里支派,是厄南的儿子阿希辣。」  16. 这些人是由会众中选出来的,都是他们宗族的领袖,以色列的千夫长。  17. 梅瑟和亚郎就带着这些提名派定的人,  18. 于二月一日召集了全会众,人都依照宗族和家系登了记,由二十岁以上的,都一一将姓名登了记。  19. 上主怎样吩咐了梅瑟,梅瑟就怎样在西乃旷野统计了他们。  20. 以色列的长子勒乌本子孙的后裔,依照宗族和家系,二十岁以上,凡能上阵作战的男子,都一一将姓名登了记;  21. 勒乌本支派登记的,计有四万六千五百。  22. 西默盎子孙的后裔,依照宗族和家系,二十岁以上,凡能上阵作战的男子,都一一将姓名登了记,  23. 西默盎支派登记的,计有五万九千三百。  24. 加得子孙的后裔,依照宗族和家系,二十岁以上,凡能上阵作战的,都将姓名登了记;  25. 加得支派登记的,计有四万五千六百五十。  26. 犹大子孙的后裔,依照宗族和家系,二十岁以上,凡能上阵作战的,都将姓名登了记;  27. 犹大支派登记的,计有七万四千六百。  28. 依撒加尔子孙的后裔,依照宗族和家系,二十岁以上,凡能上阵作战的,都将姓名登了记,  29. 依撒加尔支派登记的,计有五万四千四百。  30. 则步隆子孙的后裔,依照宗族和家系,二十岁以上,凡能上阵作战的,都将姓名登了记;  31. 则步隆支派登记的,计有五万七千四百。  32. 若瑟的子孙:厄弗辣因子孙的后裔,依照宗族和家系,二十岁以上,凡能上阵作战的,都将姓名登了记;  33. 厄弗辣因支派登记的,计有四万五百。  34. 默纳协子孙的后裔,依照宗族和家系,二十岁以上,凡能上阵作战的男子,都一一将姓名登了记;  35. 默纳协支派登记的,计有三万二千二百。  36. 本雅明子孙的后裔,依照宗族和家系,二十岁以上,凡能上阵作战的,都将姓名登了记;  37. 亚雅明支派登记的,计有三万五千四百。  38. 丹子孙的后裔,依照宗族和家系,二十岁以上,凡能上阵作战的,都将姓名登了记;  39. 丹支派登记的,计有六万二千七百。  40. 阿协尔子孙的后裔,依照宗族和家系,二十岁以上,凡能上阵作战的,都将姓名登了记;  41. 阿协尔支派登记的,计有四万一千五百。  42. 纳斐塔里子孙的后裔,依照宗族和家系,二十岁以上,凡能上阵作战的,都将姓名登了记;  43. 纳斐塔里支派登记的,计有五万三千四百:  44. 以上是梅瑟和亚郎并以色列的首领十二人──每宗族一人──所登记的人数。  45. 以色列中二十岁以上,凡能上阵作战的以色列子民,全依照宗族和家系登了记。  46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全体登记的总数,是六十万三千五百五十。  肋未人的职务  47. 但是肋末人没有依照自己的宗派同他们一起登记,  48. 因为上主曾训示梅瑟说:「  49. 只有肋未支派,不要登记,不要将他们列在以色列子民内。  50. 你应派肋未人管理会幕和其中一切器皿,并一切附属物。他们要搬运会幕和其中一切器皿,在会幕中服务,住在会幕的四周。  51. 会幕要迁移时,肋未人拆卸;会幕要搭扎时,肋未人张搭;若俗人走近,应处死刑。  52. 以色列子民应分队扎营,各归本旗。  53. 但肋未人应在会幕四周扎营,免得以色列子民会众触犯天怒;肋未人应负责看守会幕。」  54. 以色列子民都照办了;上主怎样吩咐了梅瑟,他们就怎样办了。  第二章 安营的秩序  1.  上主训示梅瑟和亚郎说:「  2.  以色列子民每人应随自己的旗帜,在自己宗族的标志下扎营,都向着会幕,在四周稍远的地方扎营。  3.  在前面,即东方,是犹大军团扎营的旗帜:犹大子孙的首领是阿米纳达布的儿子纳赫雄;  4.  他的部队登记的,是七万四千六百。  5.  在其傍扎营的是依撒加尔支派;依撒加尔子孙的首领是族阿尔的儿子乃塔乃耳;  6.  他的部队登记的,是五万四千四百。  7.  随后是则步隆支派;则步隆子孙的首领是赫隆的儿子厄里雅布;  8.  他的部队登记的,是五万七千四百。  9.  犹大军团登记的,共计十八万六千四百;他们应首先出发。  10. 南方是勒乌本军团扎营的旗帜:勒乌本子孙的首领是舍德乌尔的儿子厄里族尔;  11. 他的部队登记的,是四万六千五百。  12. 在其傍扎营的,是西默盎支派;西默盎子孙的首领是族黎沙待的儿子舍路米耳;  13. 他的部队登记的,是五万九千三百。  14. 随后是加得支派;加得子孙的首领是勒乌本的儿子厄肋雅撒夫;  15. 他的部队登记的,是四万五千六百五十。  16. 勒乌本军团登记的,共计十五万一千四百五十;他们其次出发。  17. 随后,会幕与肋未营在各营中心启程前行;各营怎样扎营,就怎样出发前行,各依自己的位置,各随自己的旗帜。  18. 西方是厄弗辣因军团扎营的旗帜:厄弗辣因子孙的首领是阿米胡得的儿子厄里沙玛;  19. 他的部队登记的,是四万五百。  20. 在其傍是默纳协支派;默纳协子孙的首领是培达族尔的儿子加默里耳;  21. 他的部队登记的,是三万二千二百。  22. 随后是本雅明支派;本雅明子孙的首领是基德敖尼的儿子阿彼丹;  23. 他的部队登记的,是三万五千四百。  24. 厄弗辣因军团登记的,共计十万八千一百;他们作第三队出发。  25. 北方是丹军团扎营的旗帜:丹子孙的首领是阿米沙待的儿子阿希厄则尔;  26. 他的部队登记的,是六万二千七百。  27. 在其傍扎营的是阿协尔支派;阿协尔子孙的首领是敖革兰的儿子帕革厄耳;  28. 他的部队登记的,是四万一千五百。  29. 随后是纳斐塔里支派;纳斐榙里子孙的首领是厄南的儿子阿希辣;  30. 他的部队登记的,是五万三千四百。  31. 丹军团登记的,共计十五万七千六百;他们随着自己的旗帜,最后出发。」  32. 这就是以色列子民依照家系登记的数目;各营的部队登记的总数,共六十万三千五百五十。  33. 照上主对梅瑟所吩咐的,肋未人没有在以色列子民中登记。  34. 以色列子民全照上主吩咐梅瑟的做了,都随着自己的旗帜扎营,各随宗族和家系出发进行。  第三章 肋未人的数目和职务  1.  上主在西乃山上与梅瑟交谈的时候,亚郎和梅瑟的后裔如下:  2.  亚郎儿子的名字是:长子纳达布、阿彼胡、厄肋阿匝尔和依塔玛尔:  3.  这是亚郎儿子的名字,他们都是受傅的司祭,受祝圣尽司祭之职。  4.  纳达布和阿彼胡在西乃旷野于上主面前献了凡火,立即死于上主面前,没有留下儿子;只有厄肋阿匝尔和依塔玛尔,在他们父亲亚郎面前执行司祭的职务。  5.  上主训示梅瑟说:「  6.  叫肋未支派前来,站在亚郎司祭面前,协助他服务。  7.  他们应代亚郎和全会众,在会众前尽应尽的义务,在会幕内服役,  8.  管理会幕内的一切器具,代以色列子民尽应尽之职,在会幕内服役。  9.  你应将肋未人全交给亚郎和他的儿子,代以色列子民作亚郎的侍役;  10. 你要委任亚郎和他的儿子执行司祭的职务;俗人擅自走近,应处死刑。」  11. 上主训示梅瑟说:「  12. 看,我由以色列子民中拣选了肋未人,以代替以色列子民中一切头胎的长子,所以肋未人应归于我,  13. 因为凡首生的,都是我的;自我在埃及国击杀了一切首生之日起,凡以色列首生的,无论是人或是兽,都应祝圣归我,属于我:我是上主。」  14. 上主在西乃旷野训示梅瑟说:「  15. 你应依照肋未人的宗族和家系,统计肋未的子孙,由一月以上,所有的男性都应登记。」  16. 于是梅瑟就照上主吩咐的命令,统计了他们。  17. 肋未儿子的名字是:革尔雄、刻哈特和默辣黎。  18. 按族系,革尔雄儿子的名字是:里贝尼和史米。  19. 按族系,刻哈特的儿子是阿默兰和依兹哈尔,赫贝龙和乌齐耳。  20. 按族系,默辣黎的儿子是玛赫里和慕史:这些人按他们的家族都属肋未族系。  21. 里贝尼族和史米族出自革尔雄:这是革尔雄人的家族。  22. 凡一月以上登记的男性,共计七千五百。  23. 革尔雄人的家族在会幕后面西方扎营;  24. 革尔雄人的领袖,是拉耳的儿子厄里雅撒夫。  25. 革尔雄的子孙在会幕内的职务,是照管帐幕、幕蓬顶和会幕内的门帘,  26. 并庭院的帷幔,围绕帐幕与祭坛的庭院的门帘,以及庭院应用的一切绳索。  27. 阿默兰族、依兹哈尔族、赫贝龙族和乌齐耳族出自刻哈特:这是刻哈特人的家族。  28. 凡由一月以上登记的男性,共计八千六百;他们管理圣所。  29. 刻哈特子孙的家族在帐幕南边扎营。  30. 刻哈特族的家族领袖,是乌齐耳的儿子厄里匝番。  31. 他们的职务是管理约柜、桌子、灯台、两祭坛、圣所内应用的一切圣器、帷幔和为帷幔应尽的各种职务。  32. 亚郎大司祭的儿子厄肋阿匝尔是肋未人的最高领袖,监督在圣所服务的人。  33. 玛赫里族和慕史族出自默辣黎:这是默辣黎人的家族。  34. 凡一月以上登记的男性,共计六千二百。  35. 默辣黎族的家族领袖,是阿彼海耳的儿子族黎耳。他们在会幕北边扎营。  36. 默辣黎的儿子的职务,是照管会幕的木板、横木、柱子、卯座,一切用具,并为会幕应尽的各种职务,  37. 还管理庭院四周的柱子及其卯座、木桩及绳索。  38. 在会幕前面东方,即在会幕前朝日出的一面扎营的,是梅瑟和亚郎其它的儿子;他们代替以色列民服务,管理圣所;俗人擅自走近,应处死刑。  39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梅瑟和亚郎照上主的命令,统计了所有的肋未人,按家族凡一月以上的男性都统计了,共计二万二千人。  长子应赎回  40. 此后,上主又对梅瑟说:「以色列子民,凡一月以上首生的男性都要统计,登记他们的姓名;  41. 应将肋未人献于我,我是上主,以代替以色列子民中所有的长子;又将肋未人的牲畜献于我,以代替以色列子民中一切头胎的牲畜。」  42. 梅瑟便照上主所吩咐的,统计了以色列子民中所有的长子,  43. 凡一月以上的头胎男儿,依名统计了,共计二万二千二百七十三人。  44. 上主训示梅瑟说:「  45. 你要以肋未人替代以色列子民中所有的长子,以肋未人的牲畜替代他们的头胎牲畜;肋未人应属于我:我是上主。  46. 至于那超过肋未人数目,而应赎回的二百七十三个以色列子民的长子,  47. 为每一个,应照圣所的「协刻耳,」征收五个「协刻耳,」──一「协刻耳,」合二十「革辣;」──  48. 将这钱交给亚郎和他的儿子,作为超额人数的赎价。」  49. 梅瑟就为那超过肋未人数而应赎回的人,征收了赎金。  50. 由以色列民的长子所征收的银子,依圣所的「协刻耳,」共计一千三百六十五「协刻耳。」  51. 梅瑟依照上主的命令,将这赎金交给了亚郎和他的儿子,全照上主吩咐梅瑟的。  第四章 肋未人的职务  1.  上主训示梅瑟和亚郎说:「  2.  你应依照宗族和家系,统计肋未人中的刻哈特子孙,  3.  由三十岁以上到五十岁,凡应入伍到会幕服务的都要登记。  4.  刻哈特子孙在会幕内的任务,是管理至圣之物。  5.  起营出发时,亚郎和他的儿子应来卸下帐幔,用来包裹约柜,  6.  上面蒙上海豚皮盖,其上再铺上纯紫布,然后安上杠杆。  7.  在供饼桌上,应铺上紫布,摆上盘、匙、杯和奠酒的爵;常供饼应仍在桌上。  8.  以后,在这些对象上,盖上朱红布,再蒙上海豚皮罩,然后安上杠杆。  9.  此后,拿一块紫布,包好灯台和灯盏、剪子、碟子,以及为灯台用的一切油具;  10. 将灯台和所有的用具,装入海豚皮袋内,放在担架上。  11. 在金祭坛上铺上紫布,再用海豚皮包好,然后安上杠杆。  12. 再把圣所内使用的一切用具都拿来,放在紫布袋内,再蒙上海豚皮罩,放在担架上。  13. 把祭坛上的灰清除,铺上紫红布,  14. 上面放上一切用具:火盆。肉叉、铲子、盘子以及祭坛上的一切用具;其上再蒙上海豚皮罩,然后安上杠杆。  15. 亚郎和他的儿子包装完了圣物和圣所的一切用具,起营出发时,刻哈特的子孙纔来抬,免得他们触摸圣物而死亡:这是刻哈特的子孙对会幕的职务。  16. 至于亚郎大司祭的儿子厄肋阿匝尔的任务,是管理灯油、香料、日献的素祭和为傅礼用的油,并照管全会幕与其中所有的圣物和器具。」  17. 上主训示梅瑟和亚郎说:「  18. 不要使刻哈特族的一支由肋未人中消灭;  19. 为使他们接近至圣之物时,生存而不死亡,你们对他们应这样做:亚郎和他的儿子先来,给他们每人指定各人服役和搬运的工作,  20. 免得这些人进去一时见到圣物而遭遇死亡。」  21. 上主训示梅瑟说:「  22. 你要依照家系和宗族统计革尔雄的子孙,  23. 由三十岁以上到五十岁,凡应入伍到会幕服务的,都要登记。  24. 革尔雄家族的任务是服役和搬运:  25. 搬运帐幕的帷幔、会幕和其顶蓬,及其上面盖的海豚皮和会幕的门帘,  26. 庭院的帷幔,围绕会幕和祭坛庭院的门帘、绳索以及一切为服役用的器具;凡交与他们应作的一切,他们都应执行。  27. 革尔雄人所有的任务,不论是搬运或是服役,应全遵照亚郎和他儿子的吩咐;所以你们应照顾他们搬运一切:  28. 这是革尔雄人的家族对会幕的任务;他们应在大司祭亚郎的儿子依塔玛尔指挥下服役。  29. 对默辣黎的子孙,你要依照宗族和家系统计他们;  30. 由三十岁以上到五十岁,凡应入伍到会幕服务的,都要登记。  31. 依照他们在会幕内所担任的职务,应搬运的是:帐幕的木板、横木、柱子和卯座,  32. 庭院四周的柱子、卯座、橛子和绳索,一切用具及服务所需的一切。你们应按名一一指定他们应搬运的对象:  33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这是默辣黎人的家族,在司祭亚郎的儿子依塔玛尔指挥下,对会幕应尽的各种职务。」  统计肋未人  34. 梅瑟和亚郎及会众的首领,依照宗族和家系统计了刻哈特的子孙,  35. 由三十岁以上到五十岁,凡应入伍到会幕服务,  36. 依照宗族登计的,共二千七百五十人:  37. 这是刻哈特人的家族,所有在会幕内服务登记的人数,是梅瑟和亚郎依照上主给梅瑟的命令所统计的。  38. 革尔雄的子孙,依照宗族和家系登了记,  39. 由三十岁以上到五十岁,凡应入伍到会幕服务,  40. 依照宗族和家系登记的,共二千六百三十人:  41. 这是革尔雄子孙的家族所有在会幕内服务的登记人数,是梅瑟和亚郎依上主的命令所统计的。  42. 默辣黎子孙的家族,依照宗族和家系都登了记,  43. 由三十岁以上到五十岁,凡应入伍到会幕服务,  44. 依照宗族登记的,共三千二百人:  45. 这是默辣黎子孙家族登记的人数,是梅瑟和亚郎依照上主给梅瑟的命令所统计的。  46. 梅瑟和亚郎并以色列的首领,依照宗族和家系,统计的肋未人的总数,  47. 由三十岁以上到五十岁,凡应入伍到会幕服务管理搬运的,  48. 共计八千五百八十人。  49. 依照上主藉梅瑟所发的命令,给他们每人指定了各人应尽的职务和应搬运的工作;依照上主对梅瑟所吩咐的,他们都这样登记了。  第五章 除污与赔偿的法令  1.  上主训示梅瑟说:「  2.  你命以色列子民把患任何癞病、任何淋病及所有为死尸沾染不洁的人送出营外,  3.  不论男女,都应送到营外去,免得我住在他们中的营幕沾染不洁。」  4.  以色列子民就如此做了,将他们送到营外;上主怎样吩咐了梅瑟,以色列子民就怎样做了。  5.  上主训示梅瑟说:「  6.  你训令以色列子民:不论男女,对近人作了什么不义的事,因此得罪上主而自觉有罪,  7.  他该承认自己所作的不义,除赔偿全部损失外,还应另加五分之一给他所害的人。  8.  若此人没有近亲可向他赔偿,这赔偿就归上主,属于司祭。此外尚应献一赎罪的公绵羊,为自己赎罪。  9.  以色列子民在奉献的各种圣物中,凡是给司祭的献仪,即归于司祭。  10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每人所奉献的圣物,应归自己;但人给与司祭的,应归于司祭。」  解决夫妻疑忌的法令  11. 上主训示梅瑟说:「  12. 你告诉以色列子民说:若某人的妻子背离丈夫,  13. 对他不忠,瞒着丈夫让人与她同睡交媾,在暗中玷污了自己,又没有见证,也没有被捉住,  14. 若丈夫心生疑忌,疑忌他的妻子受了玷污;或者心生疑忌,疑忌他的妻子,但她实在没有受玷污;  15. 丈夫就应带他的妻子到司祭前,为她献祭,献十分之一「厄法」的大麦粉,其上不可倒油,也不可加乳香,因为这是因疑忌所献的素祭,是一回忆罪过的素祭。  16. 司祭令她前来,站在上主面前;  17. 然后用陶器取些圣水,再由会幕地上取些尘土,放入水内。  18. 司祭叫这女人站在上主面前,松开她的头发,将回忆的素祭品,即为疑忌所献的素祭品,放在她的掌上,司祭手内拿着给人招致咒骂的苦水,  19. 然后司祭命那女人起誓,对她说:「若没有人与你同睡,若你没有背离丈夫受玷污,愿这招致咒骂的苦水于你无害。  20. 但是,如果你背离了丈夫受了玷污,让丈夫以外的男人与你同睡,──  21. 在此司祭叫那女人以诅咒的誓辞起誓,然后对她说:──愿上主使你在你民族中成为可咒骂和诅咒的人,使你大腿萎缩,使你肚腹肿胀!  22. 愿这招致咒骂的水进入你的五脏,使你肚腹肿胀,使你大腿萎缩! 」女人答说:「阿们、阿们。」  23. 随后司祭将这些咒文写在纸上,用苦水洗去,  24. 令女人喝这招致咒骂的苦水。这招致咒骂的水一进入她内,就给她带来苦楚。  25. 司祭再由这女人的手内,接过为疑忌所献的素祭祭品,在上主面前行过摇礼后,放在祭坛上;  26. 再由这素祭祭品内取出一把来作为纪念,放在祭坛上焚烧;以后,纔令女人喝这水。  27. 司祭命她喝水以后,事必灵验:如果她受了玷污,对丈夫不忠,这招致咒骂的水一进入她内,就给她带来苦楚;她的肚腹必肿胀,大腿必萎缩;这女人在她的民族中,必成为可咒骂的人。  28. 但是,如果这女人没有受玷污,而是贞洁的,就不致受害,反要生育子女。  29. 这是关于疑忌事的法律:几时一个妇人,背离丈夫,受了玷污;  30. 或是一个男人心生疑忌,疑忌自己的妻子,他应带妻子站在上主面前,司祭应对她执行这法律所规定的一切。  31. 如此,男人可免无罪,女人应自负罪债。」  第六章 关于献身的规定 1.  上主训示梅瑟说:「  2.  你告诉以色列子民说:无论男女,若许了一个特愿,即「纳齐尔」愿,献身于上主,  3.  他该戒饮清酒和烈酒,不可喝清酒和烈酒制的醋,不可喝任何葡萄汁,也不可吃新鲜或干葡萄。  4.  在整个献身期内,凡葡萄树所结的,甚至葡萄仁和皮,都不可吃。  5.  在他整个守献身愿的时期内,不可剃头;他几时未满献身的愿,是祝圣于上主的,应让头发自由生长。  6.  在他献身于上主的整个时期内,凡有死人的地方,不可走进。  7.  连父亲母亲或兄弟姊妹死时,也不可让自己沾染不洁,因为在他头上有奉献于天主的记号。  8.  在他整个献身期内,他是祝圣于上主的。  9.  若有人忽然在他身旁猝死,那献身者的愿就沾染了不洁,在他取洁的那一天,应剃头,即在第七天他应剃头。  10. 到第八天,他应带两只斑鸠和两只雏鸽,在会幕门口交给司祭。  11. 司祭取一只献作赎罪祭,另一只献作全燔祭,为他因染死尸的不洁赎罪。他在当天应祝圣自己的头,  12. 重新将献身的日子奉献于上主,且应献一只一岁羔羊作赎过祭;以前的日子无效,因为献身者的头沾染了不洁。  13. 关于「纳齐尔」人的法律如下:在他献身愿期满的那一天,应引他到会幕门口,  14. 他应献给上主的祭品是:一只无残疾的一岁公羔羊作全燔祭,一只无残疾的母羔羊作赎罪祭,一只无残疾的公绵羊作和平祭,  15. 一篮用细面调油做的无酵饼,抹上油的无酵薄饼,以及同献的素祭及奠祭。  16. 司祭在上主面前献上这些祭品后,就为他举行赎罪祭和全燔祭;  17. 将公绵羊同一篮无酵饼献给上主作和平祭;然后举行素祭和奠祭。  18. 献身者在会幕门口剃去自己祝圣的头发,把祝圣的头发,放在和平祭品的火上焚烧。  19. 他剃去祝圣的头发以后,司祭取出煮过的公绵羊肩部,与篮中的一块无酵饼和一块无酵的薄饼,放在献身者手上。  20. 司祭将这些祭品在上主前,行奉献的摇礼,除摇过的胸脯和举过的腿外,这些亦是属于司祭的圣物。此后,献身者方可饮酒:  21.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这是关于许献身愿者的法律,献身者应奉献于上主的祭品;如果献身者照自己的财力许愿多献,就应照所许的愿,在献身愿所规定的以外,多作奉献。」  祝福的经文  22. 上主训示梅瑟说:「  23. 你告诉亚郎和他的儿子说:你们应这样祝福以色列子民说:『  24. 愿上主祝福你,保护你;  25. 愿上主的慈颜光照你,仁慈待你。  26. 愿上主转面垂顾你,赐你平安。』  27. 这样,他们将以色列子民归我名下,我必祝福他们。」   | 




